2017年,财政下拨我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经费717.9万元(其中地方配套57.4万元),其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694.4万元,小学教学点公用经费11.6万元,特殊教育经费12万元。为了教育经费安全使用,保障其作用发挥,有效遏制乱支出、挪用、截留等现象,我局发放资金落实情况如下:
1、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
发放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年845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045元。
2017年小学生人数4832名,初中生人数1788名,发放资金595.15万元。
2、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学校公用经费提标资金
发放标准:中、小学生每生每年300元。
2017年小学寄宿生人数2489名,初中寄宿生人数1788名,发放资金100.92万元。
3、
小学生教学点公用经费
发放资金:11.6万元
4、
特殊教育经费
发放标准:中、小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
2017年享受学生人数20名,发放资金12万元。
5、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支付情况
2017年支付了719.67万元,超支了1.77万元,超支部分,由县财政解决。
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经费不仅有效减轻了农牧民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经济负担,而且打破了多年来制约普及农村义务教育的瓶颈,为我县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
尖扎县教育局